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被罚21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包某毅(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某源(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杨某(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科技部负责人)三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1万元。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序号
当事人名称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8号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21万元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2025年6月10日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三年
2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包某毅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9号
对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罚款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2025年6月10日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三年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3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葛某源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10号
对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罚款1.1万元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2025年6月10日
三年
4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杨某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时任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科技部负责人)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11号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对台江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三年
售米非司酮片包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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